一、复试原则
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认真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政策规定,狠抓复试和录取两个环节,深化信息公开,严守招生纪律,稳妥开展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
1.坚持科学选拔。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采用综合性、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确保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4.坚持客观评价,考核成绩量化。
二、组织管理
1.成立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及复试督查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学科负责人、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及导师代表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各项工作。
学院成立由学院分党委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等组成的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负责全面监督检查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成立研究生推免复试小组
学院根据招生的学科专业和复试考生人数,成立研究生推免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要求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专家担任,其中组长1人,组员4人;小组设秘书1人。
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应执行回避制度。
三、招收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资格高校的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好学,遵纪守法,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
3.学习成绩优秀,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具备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招收专业
五、报考程序
1.报考时间:2021年9月-10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
2.报考流程:
(1)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用户。
(2)完善个人信息、填报专业志愿、支付报名费等。
(3)学院审核报考信息。
(4)复试前,学校发复试通知,推免生确认复试通知(复试方案详见其官网通知)。
(5)复试合格的,学校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确认待录取通知。
3.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三个部分,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根据复试科目内容,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外语水平测试
外语水平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听力及口语表达能力。考生使用外语进行口头测试。
3.综合素质考查
综合素质考查重点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团结协作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其他说明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由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可适当加分,并计入复试成绩。
七、成绩汇总及录取方案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外语水平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考察成绩×30%。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果及拟录取情况(含录取类别)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
八、复试时间、地点及复试形式安排
1、复试形式
报考我院的本校推免生采取现场复试;报考我院的外校推免生拟采取网络远程形式复试。
(1)时间
报考我院的本校推免生,2021年9月29日 上午8:30进行面试;
报考我院的外校推免生,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
报考我院的本校推免生:机械工程学院305会议室
报考我院的外校推免生采取网络远程形式复试。具体面试平台另行通知。
九、联系电话及邮箱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716-8060185
邮箱:2296710337@qq.com
监督电话:0716-8062081
监督邮箱:280656482@qq.com
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