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年04月08日点击量:

各团支部:

根据《长江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长大团函〔2020〕2号)精神,现将我院2020年上半年团员推优入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本科生和研究生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入党申请人均可参加,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或党的发展对象将从推优学生中产生。

二、推优条件

1.政治要求:入党动机端正,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定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党的宗旨,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充分领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资格要求:必须年满十八周岁并在二十八周岁以下,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且表现优秀的学生团员;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及以上。

3.成绩要求:学习态度端正、各科成绩优良,被推优时上一年度成绩综合排名在班级前30%,无考试作弊等违法违纪现象。

4.实践要求:对积极参加“星级文明寝室创建”等班级、学院、学校各项活动者优先考虑;积极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优先考虑;在各级比赛或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奖励或表彰者优先考虑;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予以优先考虑。

三、推优安排

1.召开团会(4月8日)

“推优”大会前,学院团委组织全体团支部书记学习推优入党工作相关文件及材料。

2.申请审核(4月9日-4月10日)

①符合基本条件的同学认真填写《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1)并上交给团支部,具体填写要求可以参考《推优入党审核表填写注意事项》(附件2);

②各支部于4月10日前报给班主任审核,充分征求班主任意见,审核无误后各支部将《学院推优入党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给各年级负责人核定,学院统一核定后再开展支部会议。

3.班级评议及公示(4月11日-4月12日)

①各团支部组织召开“推优”会议,须有90%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会前团支部书记组织支部全体同学学习推优入党工作相关文件及材料。

②由团员本人介绍情况(含对党的知识的学习,政治表现,思想表现,工作情况,生活情况,学习情况);

③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对照党员在同学中具有先锋模范作用的标准,提出该申请入党团员存在的优点、缺点,作好会议记录。满足推优条件且团员投票2/3以上者方可推优(支部保留投票证明材料,如QQ群投票),充分征求辅导员、班主任、非团员同学意见。

④班级公示。“推优”情况在团支部进行公示(时间不作要求),保留公示结果证明材料并上交,确保支部全体同学知晓结果。

4.材料上交及学院公示(4月14日-4月19日)

各班按时上交相关材料,学院将推优情况及时公示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1.各支部推优工作需要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推优结果经班主任审核后报送。

2.对疫情期间积极参与班级工作的班干部、小组长及参与社区防疫工作表现优秀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3.各支部推优名额见《2020年上半年机械工程学院各支部推优名额》(附件4),名额如有变化在支部推优会议前向学院团委报告。

4.本通知参照《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推优工作实施细则》和《关于推优工作实施细则的补充说明》执行。

5.请各支部于4月13日前将以下材料交各年级学生负责人:

①《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1)电子版;

②《学院推优入党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③团支部投票结果证明材料(截图);

④班级公示证明材料(群公示截图)。

联系人:向如老师 联系电话:18986666250

                                                  共青团 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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