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或认定) 刘刚等1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时间:2019年04月26日点击量: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报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审查同意,拟确定(或认定) 刘刚等 1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本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19年04月26日至2019年05月02日(7天)。
公示期间电话:0716-8060890(校党委组织部)
电子邮箱:zzb@yangtzeu.edu.cn
中共 学院(总支部)委员会(盖章)
2019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