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长江大学2020级大类培养学生专业分流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2020级机械类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第二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
第三条 本方案报教务处审定、备案。
二 组织管理
第四条 成立2020级机械类学生专业分流领导与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管 锋 王红艳
副组长:竺正海 吕志鹏
成 员:李 宁 张慢来 张锦洲
秘 书:门朝威 王海平 向 如
第五条 领导与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审定学院专业分流具体实施方案,审查分流名单,负责对本方案的解释。
三 实施方案
第六条 分流对象:2020级在籍的机械类专业学生。
第七条 各专业班级数、学生人数分配如下表:
各专业班级数及学生人数分配表
专业名称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卓越班) |
合计 |
班 级 数 |
2 |
2 |
6 |
1 |
11 |
控制人数 |
35—65 |
35—65 |
168—228 |
35 |
333 |
第八条 分流原则:志愿优先、绩点排序。
第九条 绩点成绩确认:以教务系统中第一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为准。
第十条 专业分流实施步骤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卓越班)等4个专业学生分流于2021年4月11日结束,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绩点成绩及排序公示:2021年3月31-4月1日。
2、填报专业志愿: 2021年4月2-4日。具体填报方式如下:
(1)现专业为“机械类”的学生,应填报4个专业志愿。
扫描问卷星二维码(见2020级QQ群)填报。
3、选拔与分流:2021年4月5日-6日
(1)现专业为“机械类”的学生,具体分流方式如下:
A、按专业对第一专业志愿学生按绩点排序,排序在相应专业指标数以内,直接分流到相应专业; 其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卓越班)专业,还需要参照《机械“卓越班”学生遴选办法》(见附件1)遴选。
B、第一专业志愿落选的学生,以第二专业志愿分专业按成绩绩点重新排序,排序在相应专业剩余指标数(该专业控制人数上限减去此前已分流到该专业的学生人数)内的学生,分流到相应专业;
C、第二专业志愿落选的学生,以第三专业志愿分专业按成绩绩点重新排序,排序在相应专业剩余指标数(该专业控制人数上限减去此前已分流到该专业的学生人数)内的学生,分流到相应专业;
D、第一、第二、三专业志愿落选的学生,分流至未达到控制人数上限的专业。
4、专业分流结果公示:2021年4月7日—4月11日
在机械工程学院网站公示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和编班信息。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上报教务处。
5、报名过程中有问题请咨询:门朝威老师 电话0716-8060475 18727388009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