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 关于2019级本科生 “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选拔 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1年11月26日点击量:


 

一、选拔工作小组

组长:管锋

成员:吕志鹏、李美求、竺正海、龚敏、张锦洲、张慢来、李宁、侯作富

秘书:门朝威、王海平

二、选拔目的

实施创新人才培育计划“3+1+2”本硕贯通培养模式,目的在于实现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有效衔接和交叉融合,为拔尖人才培养提供土壤。

三、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

机械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2019级本科生。

(二) 选拔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国守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

2.截止选拔时,所修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且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40%,学位课无补考记录;

3.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基础知识扎实、创新意识突出、科研兴趣强烈、发展潜能较大、愿意通过本科生推免"计划在长江大学继续攻读硕士学位优先。

4.身体和心理健康。

四、选拔人数与要求

1.根据我院专业情况和在校生规模,本次选拔数定为12人。

2.要求学生通过与导师双向选择确定学业导师。导师必须符合《长江大学教师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认定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5号)基本条件;每个导师最多只能接收2个学生。

五、推荐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填写并打印《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附件1其中学院意见处不填),交院办7304老师(电话0716-8060475

2.面试及要求:根据报名学生的学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遴选24人进入面试环节(其中,工业设计专业:4人,其他机械类专业共20人)。

面试相关要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由选拔工作小组和研究生导师代表对学生进行面试。

2)每位参与选拔的学生自我介绍2分钟,随后评委提问。    

3)面试成绩评定:主要从思想素质、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水平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打分。

3.确定名单并公示:学院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网上公示。

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选拔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1125-1126

学院(部)根据教务处公布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选拔工作方案,制定本学院的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后在本院网站公布。

2

1129-1130

组织学生报名,提交《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附件1 (上交地点7304王老师)

3

121-125

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对选拔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推荐名单报教务处。

七、注意事项:

1. 入选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的学生,行政班级原则上不变,根据其学籍身份参与对应阶段的奖、助学金的评定,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 因违规违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或未在正常学制内完成培养方案中相关环节的,则取消其创新人才培育计划资格;

3. 只有参与创新人才培育计划且被推免至我校的优秀本科生,才可在毕业年级修读我校研究生阶段的课程。

机械工程学院

20211126

 

附件1:“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

  • 附件【12021112401.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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