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深入推进我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长大校发〔2019〕129号),结合教务处《关于开展2022年“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选拔工作小组
组长:管锋
成员:吕志鹏、李美求、竺正海、李宁、张锦洲、张慢来、龚敏、刘少胡
秘书:王海平、杜雁冰
二、选拔目的
实施“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的“3+1+2”本硕贯通培养模式,目的在于实现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有效衔接和交叉融合,为拔尖人才培养提供土壤。
三、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
机械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2020级本科生。
(二)选拔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国守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
2.截止选拔时,所修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且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40%,学位课无补考记录;
3.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基础知识扎实、创新意识突出、科研兴趣强烈、发展潜能较大、愿意通过本科生“推免"计划在长江大学继续攻读硕士学位优先。
4.身体和心理健康。
四、选拔人数与要求
1.根据我院专业情况和在校生规模,本次选拔人数定为12人。
2.要求学生通过与导师双向选择确定学业导师。导师必须符合《长江大学教师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认定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5号)基本条件;每位导师最多只能接收2个学生。
五、选拔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申请填写《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附件1,其中学院意见处不填),同时提交奖励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学院7教304王老师(电话0716-8060475)。
2.面试及要求:根据报名学生的学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遴选24人进入面试环节(其中,工业设计专业:4人,其他机械类专业共20人)。
面试相关要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由选拔工作小组和研究生导师代表对学生进行面试。
(2)每位参与选拔的学生自我介绍2分钟,随后评委提问。
(3)面试成绩评定:主要从思想素质、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水平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打分。
3.确定名单并公示:学院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网上公示。
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选拔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11月29日-12月1日 |
学院(部)根据教务处公布“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选拔工作方案,制定本学院的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后在本院网站公布。 |
2 |
12月1日-12月6日 |
组织学生报名,提交:《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附件1) 和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上交地点:7教304王老师) |
3 |
12月7日-12月9日 |
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对选拔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推荐名单报教务处。 |
3 |
12月13日-12月16日 |
教务处汇总名单,审核并公示。 |
七、注意事项:
1. 入选“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的学生,行政班级原则上不变,根据其学籍身份参与对应阶段的奖、助学金的评定,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 因违规违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或未在正常学制内完成培养方案中相关环节的,则取消其“创新人才培育计划”资格;
3. 只有参与“创新人才培育计划”且被推免至我校的优秀本科生,才可在毕业年级修读我校研究生阶段的课程。
4.学生取得我校硕士学籍两年后,若达到《长江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长大校发〔2020〕13号)第二章第六条中规定的提前申请学位条件 ,可以申请硕士学位。
机械工程学院
2022年12月1日
附件1:“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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