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关于做好全校“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通知》(长大发〔2021〕14号 )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拟评选先进基层党委1个,先进党支部1个;优秀共产党员4名(含模范共产党员),其中在职教工党员3名,学生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从党务管理人员中产生(含党支部书记)。
二、评选条件
见附件1:《关于做好全校“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通知》(长大发〔2021〕14号 )
三、推荐办法
(一)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
1.党支部评议推荐。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议和讨论,确定向上一级党组织推荐的名单。
2.学院分党委评选。按照有关条件和程序,分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名单。根据情况向校党委推荐“模范共产党员”1名(“模范共产党员”从“优秀共产党员”中产生,20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
(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
1.满足申报条件的分党委、党支部可以申报“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先进党支部”,由学院分党委择优推荐上报。
2.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与优秀个人推荐同步进行。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阶段(5月10日至5月13日)
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申报工作。各党支部推荐本支部2名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并排序、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各附200字内推荐理由),申报集体的提供200字内事迹简介。
(二)初评阶段(5月13日至5月14日)
学院分党委进行初评,研究确定初评通过名单。确定推荐集体和个人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三)上报阶段(5月15日至5月17日)
学院公示3天,分党委将公示无异议集体和个人名单、集体和个人申请表上报校组织部。
五、有关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听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推荐对象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
(二)各党支部于5月13日下午17:00前将推荐候选人和集体名称及简介(理由)上报学院党建秘书王丽丽。优秀教工党员一定要具有2年以上党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在2019年度和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至少获得一次“优秀”等次。优秀学生党员必须为中共正式党员,且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优秀党务工作者必须在党员和师生中有较高威信,近两年一直从事或兼职党务工作(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
(三)《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均以A4纸张正反打印,页面整洁清晰,一式两份。5月16日下午17:00前交至学院304室;电子文档发送党建秘书邮箱:
联系人:王丽丽;电话:0716-8060475
附件:1.关于做好全校“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通知(长大发〔2021〕14号 )
2.长江大学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
3.长江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
4.长江大学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申报表
5.长江大学先进党支部申报表
中共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