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学生评选通知
时间:2021年09月30日点击量:

根据学校文件和年度评优通知要求,现将机械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工作评优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8级、2019级和2020级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在职在岗工作一年及以上的班主任、辅导员(含2017级班主任)。

二、评选项目及数量

(一)先进集体

1.先进班集体:3个

2.标兵班集体:2个

3.文明寝室:14个

(二)学生工作先进个人

1.十佳辅导员候选人:1人

2.优秀辅导员:2人

3.优秀班主任:4人

(三)优秀学生

1.三好学生:校级63人,院级92人

2.三好学生标兵:5人

3.十佳大学生候选人:1人

4.优秀学生干部:校级76人,院级48人

三、评选安排

1.初选工作(9月30日-10月8日)

做好评优工作的宣传发动,向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和学生进行宣传动员。根据申报情况确定初选名单。

2.审核工作(10月9日-10月14日)

根据初选结果进行相关答辩工作,并经党政策联席会议确定最终结果,完成各项目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3.上报工作(10月15日-10月19日)

将无异议的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3天,完成各项目材料的汇总盖章工作,按学校要求及时上报材料。

四、评选说明

1.根据《关于印发<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奖助学金及评优评先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机械院发【2021】9号),对于上一学年获评校级先进集体,以及青年大学习班级参与率达到95%及以上的班级,评优名额予以适当增加。

2.各评选项目的评选条件详见附件6。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只上报名单,不要求填写评审表。

3.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指标单列,但不得与学院重复提交。原则上任何人不能同时获得本通知的任两项个人荣誉,但被评为“十佳大学生”的学生可以同时获评“优秀学生干部”。

4.学习风气好、学习成效佳的班级,学习委员可优先参评。

5.参与学院“双亮寝室”申报或者创建工作的优先评选文明寝室。

6.发生安全事故、严重违纪的班级、寝室本年度不能申报先进集体;一学年累计三次被评为不合格寝室的成员不能参评上述各项荣誉。

7.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须提交事迹材料,并参加学校答辩工作,事迹材料以本学年事迹为主,字数1000-1200字。

8.标兵班集体、十佳辅导员、十佳大学生等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的事迹材料须在学院官网宣传展示。

9.学院将成立评审小组,制定评选细则,监督落实评选工作。将初评结果在本学院宣传栏和网站公示3天以上,并经党政联席会讨论批准后报学生工作处。

10.各评选项目按要求上交材料,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申旭电话:0716-8060903

邮箱:cjdxjxxgb@163.com

                                                                                  机械工程学院

                                                                                  2021年9月30日

办公地址:长江大学东校区7号楼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邮编:434023 怀念旧版

联系电话:0716-8060185

Copyright@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