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年03月18日点击量:

各团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长大团函〔2022〕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做好我院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团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标兵、活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2年4月30日)。

2.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3.道德品行优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团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共青团创优争先活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曾获院级以上(含院级)表彰。

4.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违纪处分记录;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规定缴纳团费,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5.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本年度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0%,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团员青年除满足优秀共青团员的各项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团内担任支部委员及以上职务半年以上。

2.工作能力过硬。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所负责的工作成绩突出。

3.敢于担当作为。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工作作风优良。大公无私,为人正派,团结同志,言行一致,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实事求是,积极为团员青年服务,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共青团员标兵

申报“共青团员标兵”的团员青年除满足优秀共青团员的各项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学年专业学习成绩均居同年级、专业前列。

2.在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校园文化活动、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等领域表现突出,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

3.敢于担当作为。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工作作风优良。大公无私,为人正派,团结同志,言行一致,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实事求是,积极为团员青年服务,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优秀团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标兵

个人申报,获评“活力团支部”集体称号的团支部书记直接获评为“优秀团支部书记”称号,获评“五四红旗团支部”集体称号的团支部书记直接获评为“团支部书记标兵”。优秀团支部书记由学院团委综合评定,团支部书记标兵由校团委综合评定。

(五)活力团支部

1.思想引领成效好。团支部坚持思想引领核心任务,积极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团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团支部成员本年度无违纪现象发生。

2.学习创新活力强。团支部有效引导全体成员重视学习、善于学习,支部成员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效果明显,广泛参与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学术科技活动,支部成员学习力、创造力强。

3.组织运行活力强。团支部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组织运转规范、顺畅,团支部推优工作规范。

4.工作开展活力强。团支部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能够及时改进创新工作方式,工作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团员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的工作和建设。

5.宣传展示活力强。团支部能够利用新媒体平台和其他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支部活动和成果宣传展示,在校园内(外)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

(六)五四红旗团支部

从活力团支部中择优产生,团支部青年大学习参学率不得低于80%,各学院团委推荐1个支部参评。

三、评选流程

1、共青团员标兵与活力团支部评选(3月19日-3月21日)

为不占用其他指标,学院优先评选共青团员标兵与活力团支部,获评“活力团支部”集体称号的团支部书记直接获评为“优秀团支部书记”称号,不再参评其他荣誉。

“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学院在“活力团支部”中推选一个名额到校团委。

2、其他类型评选(3月22日-3月25日)

①各团支部组织召开班团会推选,会前团支部书记组织支部全体同学学习相关文件及材料;

②由团员本人介绍个人情况(思想政治、学习情况、工作情况、参与团内活动等);

③按照团支部名额预分配表,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评选(保留推选证明材料,如QQ群投票),充分征求班主任、非团员同学意见。

④班级公示。评选结果在团支部进行公示1天,确保支部全体同学知晓结果。

3、学院公示(3月25日-3月29日)

学院审核各团支部报送名单,集中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团委。

四、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分配见《机械工程学院共青团评优名额预分配表》(附件1)。

五、注意事项

1.请大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另“共青团员标兵”成绩排名年级前3%,“活力团支部”青年大学习支部参学率应在80%以上。

2.申请共青团员标兵与活力团支部,应在3月21日前上报给学院提前评选,获评后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

3.在学院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可优先考虑或推荐。

六、材料上交

1、上交材料(时间:3月21日前):

附件:4.长江大学“共青团员标兵”申报表

5.长江大学“优秀团支部书记”申报表

9.长江大学“活力团支部”申报表

2、上交材料(时间:3月25日前):

附件:2.长江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长江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共青团 委员会

2022年3月18日

办公地址:长江大学东校区7号楼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邮编:434023 怀念旧版

联系电话:0716-8060185

Copyright@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