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长江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长大团函〔2022〕17号)要求,现将我院2022年下半年团员推优入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类别及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对象为入党申请人)
2.发展对象(对象为培养考察满一年且在有效期内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推优”条件
1.政治要求:入党动机端正,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定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党的宗旨,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充分领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成绩要求:学习态度端正、各科成绩优良,被推优时上一年度成绩综合排名在班级前30%,无违法违纪现象。
3.实践要求:对积极参加“星级文明寝室创建”等班级、学院、学校各项活动者优先考虑;积极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优先考虑;在各级比赛或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奖励或表彰者优先考虑;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予以优先考虑。
三、工作安排
1.组织学习(9月4日-10日)
“推优”大会前,学院团委组织全体团支部书记学习相关文件及材料。
2.申请审核(9月11日-9月16日)
具体填写要求参考《推优审核表填写注意事项》(附件1)、《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审核表(样表)》(附件2)。符合基本条件的同学认真填写《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审核表》(附件3)、《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推荐发展对象审核表》(附件4)并上交给团支部。
3.班级评议及公示
入党积极分子完成班级评议和公示时间:9月20日之前
发展对象完成班级评议和公示时间:9月29日之前
①各团支部组织召开“推优”会议,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会前团支部书记组织支部全体同学学习相关文件及材料。
②由团员本人介绍情况(含对党的知识的学习,政治表现,思想表现,工作情况,生活情况,学习情况)。
③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对照党员在同学中具有先锋模范作用的标准,提出该申请入党团员存在的优点、缺点,作好会议记录。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者方可推优(支部保留投票证明材料,如QQ群投票),充分征求辅导员、班主任、非团员同学意见。
④班级公示。“推优”情况在团支部进行公示,保留公示结果证明材料并上交,确保支部全体同学知晓结果。
4.学院审核及公示(9月21日-10月8日)
各团支部分别于9月21日前上交推优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材料,于9月30日前上交推优发展对象相关材料。学院将对推优情况进行审核,并及时公示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推优工作需要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班主任需参加各团支部的“推优”会议,推优结果必须经班主任审核后报送。
2.各团支部推优名额见《2022年下半年机械工程学院各团支部推优名额》(附件5)。
3.各团支部需按时上交如下材料:
①《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审核表》(附件3)纸质版
②《共青团长江大学委员会推荐发展对象审核表》(附件4)纸质版
③《学院推优入党情况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
④团支部公示证明材料(群公示截图)
联系人:刘冬冬0716-8062101
共青团 委员会
202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