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修订)》(长大校发[2022]130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和“机械工程学院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经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以下简称评聘委员会)讨论制定,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机械工程学院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实施细则如下:
一、评聘任务
1. 评审中级职务人员;
2. 评审推荐高级职务人员。
二、评审推荐程序
1. 召开评聘委员会会议。实到会委员数超过应到会委员数的 2/3 方可开会。评聘委员会主任主持会议,学习文件、强调评审纪律、程序及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2. 听取述职。听取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以下简称申报人)以 PPT 汇报方式述职,申 报正高级职务汇报不超过 8 分钟、副高级职务不超过 5 分钟、中级职务不超过 3 分钟。
3. 审阅材料。评聘委员会专家审阅申报人评审材料。
4. 集中评议。评聘委员会主任组织专家进行讨论、评议,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达成基本共识。对有疑义的申报人,应再次审阅其申报材料,进行有针对性的评议。
5. 投票表决。评聘委会主任讲解投票规则和要求,按照学校下达的评审推荐指标,实行实名制投票推荐,可进行预投票。未到会评委不得委托投票或补投票。投票规则如下:
每张表决票“同意”人数等于或少于指标数的为有效票,否则为无效票。仅进行一轮投票。“同意”票数达到实际出席成员数的 2/3 为通过,若达到 2/3 的人数超过指标数则按得票数高低取满为止;若末尾出现并列票,仅对同票人员按剩余指标再进行一轮投票,达到 2/3 为通过。
6. 推荐排序。对进入排序推荐环节的申报人进行实名投票排序,出现排序相同的情况, 评聘委员会应对排序相同的申报人进行重新投票,直到排序有差异为止。
7. 确定人选。按推荐排序情况确定中级职务拟聘人选和高级职务拟评审及拟推荐人选。
三、评审工作要求
1. 严格按程序评审,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坚持正确导向,实事求是,科学、客观、 公正评审,确保评审推荐质量和公信力。
2. 所有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对评审过程中的有关具体情况和细节,不得向外泄露;评审会议期间要关闭通讯工具,评委会成员严禁评审期间与申报人联系或接待申报人员,排除各种干扰,公平、公正做好评审工作。
3. 要注重考察申报人的师德师风、平常工作表现,教学、学术水平和业绩贡献。
四、其他
1. 评聘委员会委员本人及其配偶、亲属是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2. 由评聘委员会秘书担任计票人,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票。
机械工程学院
2022 年 12 月 8 日